隐私政策

 好励星(北京夏幸福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在理个人信息(可特定个人的信息,下同)遵守《个人信息保法》、有关个人信息保 的法律和法(以下称 “个人信息保法”)以及本政策。 (北京夏幸福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在理个人信息(可特定个人的信息, 下同),遵守《个人信息保法》、有关个人信息保的法律和法以及本政策。 本公司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除非事先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或在已向当事人明确明使用目的,或法律允的例外情况。

 

 

(1) 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子公司提供信息。

(2)提供属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子公司的人才的品、服、活、表演和粉部会的信息。 提供有关本公司制作的影、目、表演和记录的信息。
要求
行与上述(1)和(2)有关的调查

(3)确系那些申参加试镜、招生和招聘的人(包括那些自己申的人和由第三方推荐的人)。

在以面形式或通在网站上入信息或通过电件或其他数据直接向当事人取个人信息,本公司事先向当事人明确 明使用目的。 然而,如果使用目的从的情况来看是明确的,或者如果是法律允的例外情况,我可以省略明使用目 的。

 

本公司将在实现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内,努力保持委托它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

 

本公司将采取符合当前技术标准的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受托的个人信息因未访问等而被造或泄露。

 

当事人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个人信息,法律允的情况除外。 此外,在《个人信息保法》允的范内,本公司可以将理个人信息的部分工作外包外部承包商,并在外包的必要范内 向些承包商提供个人信息。 在种情况下,公司将与些分包商签订有关理个人信息的合同,并以其他方式行必要和适当 的控制和督。

 

如果您或您的合法代表要求按照本公司定的程序通知使用、披露、更正、增加或除内容的目的,停止使用或除,或停止向 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法律定及作出回些要求,请联系下面的系方式。

本公司将当事人有关个人信息的要求和投作出迅速和适当的回

 

了正确理委托的个人信息,我将改的内部系,包括审查本政策,以及维护内部章和工培

 

们还将努力改善我的内部系,包括审查这一政策。

 

2022年3月1日成立

 

神奈川川崎市川崎区日進町7-1

好励星
裁兼代表董事 矢田部行庸